從來都對口才出眾、能言善辯的人,不存太多好感,儘管他們總會受到別人另眼相看,被認為有才幹、具想法,我覺得這絕對不是指標。
身邊有不少語言能力特別優秀的朋友、工作夥伴,每次跟他們對話,都會特別小心、多想片刻:自己會否頭腦簡單,不小心墮進語言陷阱?雖然言辭動聽,但實情是否不及空談的萬分之一?實際操作起來,是否另一回事?我不是說所有例子皆如此,但肯定有部分的人,說多過做,若要孤注信賴一擲,有點冒險。
跟這些人做朋友,閒話家常、天南地北,卻必須思前想後、精神緊張,難為了自己,所以,我盡量會把他們剔出親密交際圈外,而多交一些務實但有趣、少說話多做事的朋友,儘管有時候會相對無言,但若在這種相處狀態,仍能讓你安靜、安心,你就知道對方是多麼重要的人。反正人生苦短、時日無多,應該避免耳朵受到過多沒質素的聲波滋擾。
說話太厲害,有時連講者本人,也不知道自己說出了那種冠冕堂皇的話,一旦脫口而出,又沒道理否認,於是繼續呃別人騙自己,不是也不想為他們辯護,但他們可能連自己控制不了,那種難以壓抑的出眾言語能力。有了這種善用詭辯混江湖的人,於是歷史上出現了「講大話唔眨眼」、「文人多大話」之類形容。
詭者,言危也,危言聳聽,以言語製造危險,這種人就是危險之人。當然,要知道一個人是否花言巧語含糊其詞混淆視聽,得觀察一段時間,但《狼來了》故事告訴我們,謊話說了三次,就沒有人相信──相同伎倆,就別要再上當了。
語言本身沒有罪,正如寶劍利刃、原子核彈,原意不是製造出來殺人的,只是人心叵測,令武器染紅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