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字與我(一)》是關於自己的寫作起點,別以為《文字與我(二)》的時間性一定是緊接其後,我想先談還有約兩個月便工作了兩年的現職。暫且小結一下,但願那不是為自己的寫作生涯總結就好。
能夠再次踏進報館工作,是受到過去累積下來的緣份拉扯,當中最強力的推手,要數跟友人自資合辦免費文藝雜誌的經歷,雖然最初只懂付出不求回報,但種子就是如此這般的發芽成長,譬如採訪經驗、寫稿經驗、新聞角度、藝術視野、在藝術圈的人脈關係、策劃題目技巧、撞板經驗……諸如此類,雖僅屬業餘性質,但也讓我掌握箇中要領,更重要的,是讓自己擁有實質的公開作品,人家一看便知是否搬字過紙,或沽名釣譽了。
除了現已休刊的文藝雜誌,為我建立了現職工作的穩固基礎,於二○○七年八月十九日開始在一份中資報章寫樂評(人生第一篇報章樂評文章,寫的對象是當時瘋狂愛上的台灣唱作人雷光夏,有興趣可在另一個網誌裡觀看)的經驗,也為我掙到入場券。雖然許多人(包括在那家報館工作的朋友)都說報章根本就沒有人留意,但,當作磨利筆鋒也好,興趣使然也好,增加見報率也好,致使進了現職報館,每周寫稿動輒萬字,我仍不放棄密密「添食」,樂意吃兩家茶禮。
其實,我有Freelance工作,在現職裡幾乎是公開的秘密,較稔熟的同事早就知悉,其中包括上司。當然吧,熱愛華語音樂、曾於那份中資報章工作的他,在面試那天,就是因為看見那些樂評文章,而給我投下信心一票。現在與他拍搭經營逢周五見報的音樂版,有了這位經驗豐富的音樂活字典在背後支持,加上自覺不賴的文字遊刃度,處理任何題目、類型的音樂文章,都不是難事了。另外,過去數年來,我只埋首外國的Band Music世界裡,頂多精選台灣獨立音樂來聽,但來了這裡工作後,相信是受到身邊同事影響,也跟著回溯華語音樂,現在甚至會追看一星期一次的台灣音樂選秀節目《超級偶像》,實在始料不及。
也多得曾經在某大報旗下的小報工作,才讓現在的工作那麼暢順。雖然這段短促的日子,Highlight了自己能力的不濟,但正因為在那裡受到猶如徒弟跟師傅般的硬掙而嚴格訓練,我的畫版、審稿、起題等編輯技巧基本功,可是很扎實的。往後,已沒有人像從前那樣,一板一眼的教導自己,慶幸自己當日堅持咬緊牙關接受試煉。
在現職工作不足兩年,從愈夜愈美麗的習慣深宵趕稿,到改為大清早起來寫作;從集體減薪、獲發花紅到集體加薪,好像已經歷了許多個歲月,前天在一個傳媒場合跟行家傾談,發現自己的經歷和視野,比對方還要多。記得初入職時,很快便得到上司、同事的信任,雖然愈來愈工作繁多、擔子沉重,經常要一心多用、身兼數職,而且寫作範圍包括音樂、電影、文化藝術、專題、人物專訪、研究評論、活動短訊、專欄(散文?),到現在客串的短篇小小說,不能說不產量豐富。辛苦是辛苦了一點,事實上,大部分的稿件也在非辦公時間完成,但卻得到一定的自由度,讓我策劃了不少順心的、有意思的題目,雖然策劃後,許多時候還得由自己一手一腳的負責跟進,但若完成品理想,還是挺有滿足感的。
去年六月被派往韓國首爾公幹,也是一次頗有趣而難得的機會,亦發現自己的待人接物技巧,仍有待磨練。在採訪後,因種種原因未能為林憶蓮寫訪問稿,感覺可惜。負責的文章偶有錯漏,而且每次出錯總是一不離二、二不離三的接踵而來,很不是味兒,氣自己怎麼不做得好一點,尤其覺得那些錯誤應可避免。但,出錯了就是出錯了,就當作是學習應變和處理技巧吧,同事安慰我時,也是這樣說的,還有一點必須學習的是,放下,雖然至今還未好好掌握。雖然還慶幸自己仍有執著,因為執著往往跟幹勁掛勾。
值得一提,我在這家報館曾贏得兩次「每月最佳新聞寫作」,我會形容這是「貼堂獎」。也有獎金,雖不多,但鼓勵的性質比較重要。記得公司公布得獎名單那天適逢休假,幾位要好的同事都先後致電祝賀,當時真的很快樂,知道他們都是錫我的。又,被挑選代表公司參加的香港報業公會新聞獎,連續兩年無功而還。算吧,怎麼要拿軟性的副刊採訪,跟人家的新聞採訪比拼呢?
是為迄今現職工作的小結。
2010/04/24
2010/04/23
文字與我(一)
如果記憶沒有說謊,或遺忘,我跟文字扯上關係,起點大約是讀小四時,二姐姐遞給我的一本衛斯理小說《尋船》。我生命裡的第一本小說。 之前應該還看過些甚麼著作,但印象真的很模糊了。
不想評估這本書對我後來的人生,起了甚麼重大意義,反正當時根本就是似懂非懂的將之啃掉。
嗯,好看。之後,我便想寫小說了。
就是這樣,我有一段日子,幾乎每天都在寫,用只是小學生所認識的那些中文字,不精準的、不連貫的、不動人的,在小學生必備的格仔簿上隨心塗鴉。那時候,我上課時寫、放學後寫、吃飯前寫,完成後還自己繪畫封面,讓同學友好傳閱。
小孩子嘛,管他要臉不要臉。
記得班上有不少同學都畫得一手好畫,而當時適逢是迷上高達的年代,他們紛紛跟隨日本漫畫的風格臨摹去了,只有我在寫。那時候我已經意識得到,無論周遭環境怎樣,文字也是屬於我的世界,安全而溫暖的。
我人生裡的第一個筆名是陳志康(不要笑!),那時候鬧著玩的「科幻系列」第一篇作品,名叫《脫色素》,還一口氣的寫了兩期(所謂的一期即是一本格仔簿),第二篇是《歸去何處》,接下來的是《死亡凶棋》、《生死索》(封面寫著的是《歸去何處》續篇)、《魔磁鏡》、《十三玫瑰》、《第五度空間》,根據封底所寫,上述作品的創作時間是一九九○年五月六日至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九日,即作者本人的年齡為九歲至十歲。
及後,我改了筆名為程凱(不要再笑!),原因不明,然後繼續年少時候鬧著玩的寫作日子,科幻作品有《魔像》和《仙符》(封面寫著的是《魔像》下集),然後還學著坊間那些「如果你選擇AAA,就翻到BBB頁;如果你選擇CCC,就翻到DDD頁」的抉擇叢書風格和形式,寫了類似的作品《魔鬼洞之謎》,至於之後的作品《冷面殺手》,分類是科幻小說,而《換靈》和《吃剩一半的餃子》,分別為靈界小說和推理小說。
有了程凱,他的小說世界裡的搭檔艾葛和畢滴也相繼出現了,彼此成了冒險夥伴。都說創作是從現實的肌理發展出來的,現實裡,艾葛和畢滴的確是真有其人,艾葛不僅是我小學時的良伴,還是那麼多年來的摯友,但畢滴已沒有再聯絡了,是高中後開始斷絕往來吧?
小時候,我真的以為,程凱、艾葛和畢滴,將是一生一世的好朋友,但長大了才知道,那畢竟只是小說世界的故事,雖然,那些都是由我撰寫的,但我編排不了現實的情節。
PS 1:你或會驚訝為何我會記得那麼清楚,因為我寫過的所有創作類文章,包括個人創作、功課(周記、作文),全都留下來了。
PS 2:我較驚訝的是,原來小時候的自己寫了那麼多字。現在有些人稱讚我的字體漂亮,說起來應該是日子有功。
不想評估這本書對我後來的人生,起了甚麼重大意義,反正當時根本就是似懂非懂的將之啃掉。
嗯,好看。之後,我便想寫小說了。
就是這樣,我有一段日子,幾乎每天都在寫,用只是小學生所認識的那些中文字,不精準的、不連貫的、不動人的,在小學生必備的格仔簿上隨心塗鴉。那時候,我上課時寫、放學後寫、吃飯前寫,完成後還自己繪畫封面,讓同學友好傳閱。
小孩子嘛,管他要臉不要臉。
記得班上有不少同學都畫得一手好畫,而當時適逢是迷上高達的年代,他們紛紛跟隨日本漫畫的風格臨摹去了,只有我在寫。那時候我已經意識得到,無論周遭環境怎樣,文字也是屬於我的世界,安全而溫暖的。
我人生裡的第一個筆名是陳志康(不要笑!),那時候鬧著玩的「科幻系列」第一篇作品,名叫《脫色素》,還一口氣的寫了兩期(所謂的一期即是一本格仔簿),第二篇是《歸去何處》,接下來的是《死亡凶棋》、《生死索》(封面寫著的是《歸去何處》續篇)、《魔磁鏡》、《十三玫瑰》、《第五度空間》,根據封底所寫,上述作品的創作時間是一九九○年五月六日至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九日,即作者本人的年齡為九歲至十歲。
及後,我改了筆名為程凱(不要再笑!),原因不明,然後繼續年少時候鬧著玩的寫作日子,科幻作品有《魔像》和《仙符》(封面寫著的是《魔像》下集),然後還學著坊間那些「如果你選擇AAA,就翻到BBB頁;如果你選擇CCC,就翻到DDD頁」的抉擇叢書風格和形式,寫了類似的作品《魔鬼洞之謎》,至於之後的作品《冷面殺手》,分類是科幻小說,而《換靈》和《吃剩一半的餃子》,分別為靈界小說和推理小說。
有了程凱,他的小說世界裡的搭檔艾葛和畢滴也相繼出現了,彼此成了冒險夥伴。都說創作是從現實的肌理發展出來的,現實裡,艾葛和畢滴的確是真有其人,艾葛不僅是我小學時的良伴,還是那麼多年來的摯友,但畢滴已沒有再聯絡了,是高中後開始斷絕往來吧?
小時候,我真的以為,程凱、艾葛和畢滴,將是一生一世的好朋友,但長大了才知道,那畢竟只是小說世界的故事,雖然,那些都是由我撰寫的,但我編排不了現實的情節。
PS 1:你或會驚訝為何我會記得那麼清楚,因為我寫過的所有創作類文章,包括個人創作、功課(周記、作文),全都留下來了。
PS 2:我較驚訝的是,原來小時候的自己寫了那麼多字。現在有些人稱讚我的字體漂亮,說起來應該是日子有功。
2010/04/14
纏
纏綿,遊戲,管你要玩不要玩,也只能面對你、我、他、她、牠與它的情感斑駁堆疊處境。
陳奕迅最新派台作《一絲不掛》,林夕筆下的歌詞就有一句是:「難道愛本身可愛在於束縛?」其實,不止愛情。
從古至今,人們就是喜歡纏繞:男士讓襯衣扣上鈕扣、結領帶,然後在腰圈纏上皮帶繫穩褲子,再捲起腕表提醒時刻過了分分秒秒;從前的女士以纏足作為風尚;人們圍起泥牆砌成居住空間,好在其中作自我糾纏;在facebook加進認識的、不認識的Friends建立友誼圈子,告訴自己、別人:我有幾百個朋友,我並不孤單;牽手需要十指緊扣,接吻需要舌頭撩動,作愛需要肢體結合。
我們的身體,以至心境,早就適應了纏繞,與世無爭、兩袖清風在現代社會顯得不合時宜。如果把笛卡兒的名句,套進現代語境,或要改寫成「我纏繞,故我在」。既然走在路上,也被搖曳野草、微雨勁風糾纏,誰還能瀟瀟灑灑的一絲不掛?
陳奕迅最新派台作《一絲不掛》,林夕筆下的歌詞就有一句是:「難道愛本身可愛在於束縛?」其實,不止愛情。
從古至今,人們就是喜歡纏繞:男士讓襯衣扣上鈕扣、結領帶,然後在腰圈纏上皮帶繫穩褲子,再捲起腕表提醒時刻過了分分秒秒;從前的女士以纏足作為風尚;人們圍起泥牆砌成居住空間,好在其中作自我糾纏;在facebook加進認識的、不認識的Friends建立友誼圈子,告訴自己、別人:我有幾百個朋友,我並不孤單;牽手需要十指緊扣,接吻需要舌頭撩動,作愛需要肢體結合。
我們的身體,以至心境,早就適應了纏繞,與世無爭、兩袖清風在現代社會顯得不合時宜。如果把笛卡兒的名句,套進現代語境,或要改寫成「我纏繞,故我在」。既然走在路上,也被搖曳野草、微雨勁風糾纏,誰還能瀟瀟灑灑的一絲不掛?
2010/04/13
「History」
沉寂一時的IM(即時通訊)始祖ICQ,將有望發展新業務,曾被ICQ狀告法庭的騰訊控股,正計畫收購現為美國在線旗下的ICQ業務,屆時或令IM世界出現另一片天。
ICQ曾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熱遍全球,但隨著MSN冒起並取代其IM一哥地位,用戶已有明顯下降的趨勢。記得當天轉玩MSN一陣子後,一晚重開ICQ,卻發現Online List竟然空無一人!現在嘛,就連電話鈴聲配上「喔噢」也嫌Outdated。
然而,於九十年代成長的讀者,應難忘那段「喔噢」聲不絕於耳的短促日子,譬如跟三五知己在「聊天室」天南地北胡扯一番、通過「Random模式」認識新朋友(溝仔?溝女?)、定時定候Update關心的人「Info」等等。那時,正值高中年代的我,參與校報的第一篇專題文章,內容就是剖析ICQ文化,該期刊物至今仍然放在櫃子裡,成為珍藏之一。
舊式ICQ當然不及現在的MSN那麼花巧,至少沒有叫人看得眼花撩亂的動畫圖案作對話「文字」,也沒即時視像通訊,以跟親戚愛人作千里傳話,ICQ遭日新月異的時代淘汰,是無可厚非的。
我也沒有對ICQ過分留戀,對日後的捲土重來亦不存甚麼期望,比較不捨得的是跟朋友聊天的「History」,那些可是少年十五二十時的真摰日誌,雖然文句是以簡寫、錯別字(火星文?)和港式英語來砌成的。只是,那些藏在舊電腦記憶體的「History」,早被積壓在垃圾堆填區中,或遭火化。
「History」,成了真正的History。The past is past。
ICQ曾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熱遍全球,但隨著MSN冒起並取代其IM一哥地位,用戶已有明顯下降的趨勢。記得當天轉玩MSN一陣子後,一晚重開ICQ,卻發現Online List竟然空無一人!現在嘛,就連電話鈴聲配上「喔噢」也嫌Outdated。
然而,於九十年代成長的讀者,應難忘那段「喔噢」聲不絕於耳的短促日子,譬如跟三五知己在「聊天室」天南地北胡扯一番、通過「Random模式」認識新朋友(溝仔?溝女?)、定時定候Update關心的人「Info」等等。那時,正值高中年代的我,參與校報的第一篇專題文章,內容就是剖析ICQ文化,該期刊物至今仍然放在櫃子裡,成為珍藏之一。
舊式ICQ當然不及現在的MSN那麼花巧,至少沒有叫人看得眼花撩亂的動畫圖案作對話「文字」,也沒即時視像通訊,以跟親戚愛人作千里傳話,ICQ遭日新月異的時代淘汰,是無可厚非的。
我也沒有對ICQ過分留戀,對日後的捲土重來亦不存甚麼期望,比較不捨得的是跟朋友聊天的「History」,那些可是少年十五二十時的真摰日誌,雖然文句是以簡寫、錯別字(火星文?)和港式英語來砌成的。只是,那些藏在舊電腦記憶體的「History」,早被積壓在垃圾堆填區中,或遭火化。
「History」,成了真正的History。The past is past。
2010/04/02
無題三
鄰座的同事跟我閒聊,表示今天(四月一日)只聽張國榮的歌。我點點頭。畢竟,二○○三年,我們渡過了一個可能是人生最難忘的愚人節。
我卻聽了一整天的陳奕迅。因為《一絲不掛》吧?但仍按動iPod的輕觸屏,播放哥哥的《當愛已成往事》,一首我最喜歡的哥哥的歌。就連林憶蓮和李宗盛互訴心事的合唱版本,也及不上張國榮的如泣如訴獨唱。
對,往事不要再提。人生已經太匆匆。
同日,各大傳媒發布奇女子狄娜於昨天(三月三十一日)逝世的消息。
我卻聽了一整天的陳奕迅。因為《一絲不掛》吧?但仍按動iPod的輕觸屏,播放哥哥的《當愛已成往事》,一首我最喜歡的哥哥的歌。就連林憶蓮和李宗盛互訴心事的合唱版本,也及不上張國榮的如泣如訴獨唱。
對,往事不要再提。人生已經太匆匆。
同日,各大傳媒發布奇女子狄娜於昨天(三月三十一日)逝世的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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