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6/11

穿舊了的球鞋

球鞋穿得久了,鞋形已依順腳形而變化,愈穿愈貼身舒服,也很耐走。

雖然鞋子還沒破爛,但每次逛體育用品店時,又會左顧右盼,看看有沒有新品上架。

人就是這樣了,坐這望那,不夠踏實。

最近看見一對很不錯的波鞋,名牌、價錢合理、款式有型,心裏就想,不如買來試試看吧?

然而,阿媽教落,爛一對買一對,雖然自己那對球鞋,已穿了好幾年,但可能因為質料上乘,我又穿得企理,要待它自然損毁,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日子。雖然球鞋值不了多少錢,但我可沒有萬貫家財,還是應用則用較好。

理智上來說,我是不必買一對新的,穿著那對球鞋,若干年後待它自然老化,可能到時候已不再接觸球類活動了,省得再買球鞋,但貪新鮮的誘惑感,卻始終在心裡鑽啊鑽。

有一次,我終於忍不住走進那家球鞋店,站在那對看中的球鞋前,仔細研究一番。的確是很不錯呢,鞋子十分輕巧,又外觀新潮,最重要的是,應該很襯我平日的打扮。

不過,我低頭望向腳上那對球鞋,論輕巧,它毫不輸蝕;論合襯,又似乎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原有的那對球鞋,除了穿舊了一點、感覺悶氣了一點,便很難再數落下去。新球鞋充其量只能給我轉換形象,只是我對原有的形象,沒有感到太多不滿,而且也難保會「即日鮮」,新鞋穿不了多久,很快便興趣索然了。

「先生,如果喜歡,不如試試穿吧?」身後的店員殷勤地招待,她當然不知道,我在短短的一兩分鐘內,心裏進行了成千上萬次掙扎。

我相信最後還是不買球鞋的居多,但如果是你,還會試穿嗎?

阿Sir

出席一些傳媒場合時,偶然會碰到一位曾經在大學教我通識課程的藝評人前輩。

一日為師,終身為父,每次見到他,我都會賣口乖叫聲「阿Sir」,反而是他不好意思:「你都出來社會工作了,大家『咁高咁大』,不要再叫我阿Sir吧。」我每次都笑嘻嘻的回應:「叫慣了,改不到口。」這樣便含糊了事,下次見面,還是叫阿Sir。

習慣了是一回事,真心想繼續叫他老師,是另一回事。

那位阿Sir,在大學任教通識課程,那個年代,學生在大學的三年裏,必須選修兩個通識科,我便選了他授教的香港視覺藝術導論,並以評論唱片設計作為功課,在他手上拿了一個A。

後來我還Sit了他的電影堂,有時為了上課,甚至走本科課程的堂……那段青春忘形、求知欲旺盛的日子,真的叫人懷念。

也因為不同的通識科,開了我的眼界,讓我確定興趣所在,於是選了跟文化藝術有關的傳媒工作,現在回想起來,那段時期是突破位,我當然不會忘記,他和其他老師如何在那些日子啟發了我,你會明白我為何那麼偏執,堅持叫他阿Sir吧。

不過,有時候也不太肯定,有點嚴肅的他,是否喜歡我這種叫法。直到最近,又在傳媒場合碰到他,那時他跟朋友一起,向友人這樣介紹我:「他現職報館,是我從前的學生,評論唱片設計的功課做得很不錯,後來跟朋友辦了甚麼文化雜誌,很有心的……」

我才知道,我沒有忘記他是我的老師,老師也沒有忘記我是他的學生。

2013/04/10

地下鐵碰著他

香港是一個異常擠逼、壓力緊張的地方,雖然土地不多,但舉止異常的人亦有不少,交通工具的稠密車廂,是社會百態縮影,只要留心一看,總會有所發現。

我就經常在港鐵車廂中,碰到一個言行瘋癲的男子。他二十來歲,個子胖胖的,既衣衫不整,又眼神呆滯。第一次碰見他,起初沒有為意,但聽見他忽然發狂大叫起來,還要隨即呵呵大笑,讓身旁所有乘客都關注他,我就有了警惕。

第二次再見時(真倒霉!),我便提高警覺,找一個跟他保持一定距離的地方站著(以便隨時逃走),讓他留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,否則他忽然跑過來做些甚麼,那時才要作出反應,可能就遲了。

只見他自顧自的歡笑、說話,又忽然大叫,在旁一些女乘客已經四散(換了是我早就跑了),後來他發現周遭都沒有人(都被他嚇跑了),可能覺得不好玩,便故意走到另一排椅子,找個兩旁都有人的座位坐下來。其中一位少女見狀,瞬即轉身離開,連跟他擦肩而過的機會都不給予。

後來,到了筲箕灣,我下車了,他居然尾隨著我離開,還不停的放肆叫囂,十足恐怖片被甚麼怪人追趕!我發現自己的步伐愈來愈急,直至他的怪叫聲消失了,我才舒一口氣。

事情過了好一段日子,後來有一天我在上班途中,離開了筲箕灣站,在通往路面的隧道中,聽到那把熟悉的招牌怪叫聲。

我不用回頭,也肯定又碰到他了。

糾正

下午茶叫外賣,跟餐廳職員點常吃的厚占多,對方總會這樣回應:「噢,是占厚多。」不打緊,下次再叫,投其所好,叫了占厚多,對方卻說:「噢,是厚占多。」此後,我就不再理會該怎樣叫外賣才好了。

不知道讀者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呢?由於從事傳媒工作,我被糾正的機會可多了,好像進行採訪時,適當時候會重複、歸納一下被訪者的說話,一來讓他覺得自己有在聽,二來避免造成誤解,有時對方會以差不多意思的字眼,作出糾正,好像「我不是說偶然,只是機會少了一點而已」,又或者是「我不是說滿意作品,只是覺得喜歡」。

類似的對答還有很多,我都一律不作出反駁,只點點頭,答道:「嗯嗯,是喜歡。」或「嗯嗯,是機會少。」接下來要做的,是寫稿時打醒十二分精神,因為根據經驗,習慣糾正別人自己講法的人,往往比較挑剔,如果寫作時演繹得不夠精準,事後可能會接到他的投訴電話。

我不是差不多先生,但占厚多和厚占多,有甚麼分別呢?或許根本沒有區分,反正就是喜歡糾正就對了,想起來,跟他們生活、相處,應該是一件很累人的事。

不過,有時人們稱呼我作文人,我真的不敢當,會以「文字工作者」或「傳媒工作者」來糾正他們。怎麼嘛?希望不會很累人吧!

2013/03/26

走得出的街巷

《走不出的雨巷》的表演場地,是位處半山區的孫中山紀念館,山高路斜,很不好走,加上並不熟路,而且是晚間時分,便決定跟友人在中環乘的士前往。

我們排隊不久,便躍上一架的士,把目的地告訴司機,對方想也沒想,就往後方指了一下。 「就在上面而已。」潛台詞是,你們步行也可。

當時我居然沒有懷疑,還說了句「不好意思」,便下了車。事後愈想愈不對勁,明明在地圖看了地點,紀念館距離港鐵站,的確還有好一段路。算吧,可能是司機記錯了,於是便再次走到那條的士隊列去。

但接下來的兩個的士司機,均連聲表示不清楚紀念館位置,連我把熒幕顯示地圖的手機,遞到他們的面前,他們都堅稱不知道所在位置。雖然無奈,我們唯有再次下車,而戲劇開演時間,則愈來愈接近,我們愈來愈心急。

最後我們上了另一部的士,問司機是否知悉孫中山紀念館的方向?他大力地點頭,並扭動軚盤,讓汽車馳騁。

我們把遭遇告訴了他,他苦笑起來:「他們怎會不知道位置?只是不想去吧。是有這種司機的,遠程不想去,短途又抗拒,真不知想載怎樣的客人?」

約五分鐘後,我們抵達目的地,把車費連小費,都塞進這位好人司機的手中。

《走不出的雨巷》散席後,夜幕低垂,我們走在路上,沿途駛過各式車輛,包括的士。

「不如走路下山吧?」我望著鴨巴甸街那條陡斜的街巷,對友人說。

2013/02/14

金人

新春前夕,到澳門旅遊,在金沙城中心的購物商場裏,看見一個全身塗滿金色顏彩的「金人」,時而一動不動扮雕塑,時而向途人作揖拜年,為新春氣氛添上生趣。

這類把身體、衣服塗抹一色的街頭藝人,在西方國家比較多見,我曾在英國約克群,看見一個全身「發紫」的藝術家,他(還是她?)騎在一個類似機車的雕塑上,表情趣怪,有時把兩腳伸出來,配合帶點傾斜的道路,儼如風馳電掣往前飛奔的樣子。

既然打扮成雕塑,許多街頭藝人都愛跟途人鬥定力,我在倫敦Covent Garden Market,看到一個全身藍銅色的藝術家,經常作出靜止狀態,他屏息靜氣、目不轉睛,多位途人上前「比試」,最後不及經驗豐富的街頭藝人,紛紛敗下陣來。我沒有執輸上前拍照,卻感覺奇怪,站在跟前的明明是活生生的人,怎樣會有拍攝死物的感覺?也怕對方會忽然扮個鬼臉,嚇我一跳,還是急急影好相便走。

除了塗滿單一色彩,街頭藝人還有許多奇特打扮,我於北京798藝術區,發現一個全身包裹着不知報章還是畫布的人,地上放着一個漱口杯,其上寫了「奉旨乞討」四字,到底他真的是在行乞,抑或表演行為藝術,便不得而知了,但此舉的確博得不少途人打賞。

香港也有街頭藝人,我曾在尖沙咀海傍的星光行對出地面,碰見一個「銀人」,頗為搶眼,途人爭相拍照。本地街頭藝術欠奉,行人來去匆匆,多點「金人」、「銀人」表演,多點五顏六色,相信香港街道會更美麗。